2026 年 9 月 10 日行政院會通過衛福部「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」雙軌升級:入住住宿式機構的中、重度失能者,每月補助增加 NT$5,000、達 NT$15,000,全年最高可領 NT$180,000,並追溯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。如果你家長輩住在機構、或正在評估要不要送機構,這篇把新制重點、申請資格和實際自付金額一次整理好。
一、2026 年 9 月新制 7 個重點
- •每月補助 NT$15,000(原 NT$10,000),全年最高 NT$180,000(原 NT$120,000),等於一年多 6 萬。
- •追溯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;9 月 14 日起開放申請新制。
- •認列改為「按月認列」:當月實際入住達該月日曆天數一半以上,即認列 1 個月,不再需要全年累積住滿 180 天。
- •撥款一年 2 次:地方政府按上、下半年分 2 次檢核撥付,縮短補助到位時間。
- •2026 年過渡保障:2025 年度已核定領取 12 萬者,2026 年 1–8 月累積住滿 180 天,該期間一律核給 12 萬;9 月起再依新制按月認列。
- •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,每月也提高 NT$5,000;已核定領取身障住宿照顧補助、且持有中度以上證明者,原制不變、另可申請每月 NT$5,000 住宿費用補助。
- •預算編列 NT$166.17 億,預計約 10.5 萬名機構住民受惠;取消排富(2023 年起即取消)。
二、新舊制對照:一年差 6 萬
以全國機構平均月費 NT$45,000 試算(本站試算工具採用的預設值),新制上路後家庭自付變化如下:
| 舊制(2023–2026/8) | 新制(2026/9 起) | |
|---|---|---|
| 月補助 | NT$10,000 | NT$15,000 |
| 年補助上限 | NT$120,000 | NT$180,000 |
| 機構月費自付(月費 45,000 減補助) | NT$35,000 | NT$30,000 |
| 一年自付總額 | NT$420,000 | NT$360,000 |
| 5 年累計自付 | NT$2,100,000 | NT$1,800,000 |
補充:機構實際月費因地區、等級差異大(本站預設範圍約 35,000–45,000),自付金額請以實際合約為準。上面的試算是「補助拿滿」的估算,入住天數不足的月份按月認列計算。
三、誰可以申請?申請資格
- •經長照需求評估為第 4 級以上,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。
- •入住 7 類機構之一:護理之家、精神護理之家、老人福利機構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、榮民之家、長照服務機構(含住宿式)等依法設立機構。
- •既有住民保障:2023 年 1 月 1 日前已入住並持續入住、未經評估或評估未達第 4 級者,仍依舊制每月補助 NT$5,000。
- •不設排富:2023 年起已取消排富規定,任何收入家庭都可申請。
四、申請流程(5 步驟)
- 1確認長輩的 CMS 評估等級(第 4 級以上)或身心障礙證明等級;還沒評估先撥 1966 申請評估。
- 2入住依法設立的住宿式機構並保留繳費、入住證明。
- 3多數機構會代為彙整資料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;也可自行向戶籍所在地的社會局/衛生局申請。
- 4地方政府審核資格,按月認列入住天數(當月住滿一半日曆天即認列 1 個月)。
- 5審核通過後補助款直接匯入指定帳戶,一年分上、下半年 2 次檢核撥付。
小技巧:新制改為按月認列後,短期入住、年中才入住的家庭也能按實際月份拿到補助,不再因為「住不滿 180 天」而整年落空。保留好每個月的入住與繳費紀錄是關鍵。
五、以後還會再調嗎?24 萬、30 萬是什麼
目前業界確實在喊更高:2026 年 10 月的台北國際照顧博覽會論壇上,護理之家協會理事長公開表示,即使補助提高到 18 萬,住宿式支持比例仍只有約 41.5%,呼籲檢討到 24 萬或 30 萬;也有縣市首長參選人提出「調升到每年 24 萬」的政見。這些目前都是倡議與政見,尚未立法通過。現行可領的金額就是每月 15,000、全年 18 萬,財務規劃請以現制為準。
注意:網路上如果還看到「住宿式機構補助一年最高 12 萬」的說法,是 2026 年 9 月以前的舊資料;反過來說,看到「一年 24 萬」的多半是倡議或政見,不是現行法規。查資訊時務必看文章的更新日期。